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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招聘教师47人公告

文章来源:成都东部新区 | 发布日期:2022-11-02 17:45:01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成东管综〔2022〕92号)及成都市2022年“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教师工作要求,经研究,成都东部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任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数47人,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成都东部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47名专任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2、2023届公费师范生(若为外省籍公费师范生,需按国家政策规定允许跨省到四川就业);

2.本科只针对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3.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报到手续。

4.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系现役军人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布招聘信息

公告发布在“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成都东部新区”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

2.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日15:00至2022年11月9日17:00。

3.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wjx.top/vm/rKPq404.aspx#,此链接为唯一报名通道),在线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将以下材料扫描PDF件依次压缩打包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dbjyrs@126.com,并保证能正常接收邮件:

(1)《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证;

(6)获奖证书。

在线填报和资料上传均按要求完成,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下载填写《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

请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正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以下简称“新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新区教育局发送电子邮件通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

1.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前前须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自荐材料、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2.面试考核

(1)笔试科目无。

(2)面试组织方式:考核;时间:2022年11月12日;面试组织地点:拟于11月12日(星期六)08:30- 15:30在西南大学招生就业中心服务大厅开展招聘(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3)参加考核人数比例:3:1

考核人数调减说明: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

(4)考核的方式及主要内容:采取无学生试讲(说课)和学科专业知识答辩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学科教学。

(四)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同学校同学科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新区教育局电话通知,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余岗位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学科岗位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双选对象;各用人单位向进入双选考生介绍学校情况,告知签约后的责任、义务、待遇等事宜;按照各学科岗位数和面试成绩等额进入双选,确定考察人员,若双选有放弃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招聘学科岗位数,按照双选意向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违反校规校纪隐瞒情况者、无法办理跨省就业审批手续者等,取消其拟录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余职位可依次递补;考察期间考生自动放弃,也可依次递补考察,递补程序不影响前期选校结果。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结束后,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公示不合格或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东部新区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1.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接收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主考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主考机关及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招聘单位有权按照所签订聘用协议中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招聘时间节点如遇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将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信息。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的教师服从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统一管理,按拟录用岗位到对应学校工作,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聘用后的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成都市成都东部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028-81320319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028-86360112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3568552558

联系电话:028-81320319

附件:

1.成都东部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47名专任教师岗位汇总表

2.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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