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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4人公告

文章来源: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 发布日期:2022-07-29 17:01:07


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4名(无编制、合同制人员)。其中,综合业务和社区人员20名,辅助业务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职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发送指定邮箱:2862278568@qq.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附件1),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相应岗位,在附件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版发送至2862278568@qq.com邮箱,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附件1),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联系人。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5)应聘者应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及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两轮考核,具体事宜将根据防疫要求及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社区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以上应聘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七、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解释。

咨询电话:13404081283;17711325411

监督电话:028-85156013;028-85310088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及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岗位情况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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