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中心发展需求,完善人才梯队结构,解决专业人才紧缺问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
4.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8.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7日(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堆路326号)四楼中心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应聘表》;点击此处下载《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应聘表》提取码:6hdm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 5.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各级各类荣誉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供社保缴纳记录或原单位工作证明)。
(五)应聘者初审通过后,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事宜,请报考者保持通信畅通。
四、考核方式
(一) 招聘人数与应考人员比例达1:3方可开考(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或1:1)。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三)笔试(占比60%):笔试内容以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满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占比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应聘人数不足,可放宽至1:2的比例,若仍达不到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降低比例。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步进入面试。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在原体检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一次)。体检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我中心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对背景调查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空缺职位按照该招聘岗位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的人员,通过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新丰安社发〔2024〕82号)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九、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则未通过),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中心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对其所提供的应聘资料不予退还。
(三)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28-6933868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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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