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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成都东部新区(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5人公告

文章来源:四川人才公众号 | 发布日期:2026-01-08 09:04:57


2025成都东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为加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成都东部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 01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Part 02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数5人,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成都东部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5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汇总表》(文末下载附件)。

Part 0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符合以下教学业务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省级“万人计划”教书名师;

(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名师或名校长,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名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

(4)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5)近5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6)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的高等院校在职教师,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任教学科为中小学学科相关的。

3.年龄要求:

(1)符合教学业务条件(1)、(2)项的人员,1977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教学业务条件(3)、(4)项的人员,1980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教学业务条件(5)、(6)项的人员,1987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在职)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系现役军人的;

7.成都东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8.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Part 04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拟于2026年1月4日09:00至2026年1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f.kdocs.cn/g/VJl0aQMQ/此链接为唯一报名通道),在线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将相关材料依次上传至网站,并保证您的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下载填写《成都东部新区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Part 05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报到

Part 06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低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或辞职。

Part 07联系方式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卫文体局:028-81320319

监督电话:028-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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