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成都市郫都区公立医疗机构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中心用人需求和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基本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与上一单位劳动关系未解除或在竞业限制期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7.拒绝服兵役的;
8.有吸毒史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下午17:00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有效资料到我中心行政办公区二楼人事科(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浦兴街66号)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
⑴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照片栏处须张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⑵本人简历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业相关证件(资格证、执业证等)。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中心无复印业务,报名时请自行准备好所需材料的复印件)。
⑶确保报名时电话正确、畅通,便于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⑷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考核时间与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定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左右)。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核方式、成绩计算方式
1.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护理岗
增设操作考核,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2.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医师专业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情况,经我中心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当开考比例低于2:1时,笔试成绩需大于等于60分,否则,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针对应聘人员的基本职业素质、实践经验、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处理专业问题的能力和表达、行为方式、情绪反应等因素进行考核。
(3)护理岗增设操作考核环节,笔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人员进入操作考核,按照护士“三基三严”要求,考核范围为无菌技术操作、心肺复苏、吸氧、测血压等。根据笔试(40%)、操作考核(60%)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分数统计:采用笔试(40%)、面试(60%)折算最终成绩;护理岗因增设操作考核环节,故笔试、操作、面试考核按20%、30%、50%比例,折算最终成绩。
(四 )公示、体检、考察、聘用
本院公示栏对拟聘用和顺位递补名单(医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替补)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现行规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各环节的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人员报区卫生健康局核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编外人员,福利待遇按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在招聘考试期间,由中心监察科现场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工作。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郫都区犀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6101516
监督电话:028-86101502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