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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14人公告

文章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2-10-25 16:55:15


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4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涉及共6个岗位,岗位、名额和相应要求等情况详见附件1《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条件。具体专业以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月2日(工作日9:00—17:00)。报名地点:巴中市民政局三楼机关党办(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38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选报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参与招聘的资格。

岗位查询。应聘者可通过登录巴中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cnbz.gov.cn/)、巴中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或巴中市大巴山人才网(https://www.dbsrcw.com/)(以下简称招聘网站)查询。报考者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

填写表格。应聘者从招聘网站下载附件2《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填报说明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报送材料和准备资格审查资料。填写报名表后,打印一式三份,并带上清晰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职称证等);③近期1寸蓝底免冠jpg格式正面照片4张。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第一次不合格的人员可在报名期内带上补充资料进行再次审查。

四、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笔试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开考。某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可通过调减招聘人数或等比例确定开考。

1.笔试科目。《公共卫生基础》1科,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试范围包括政治、法律、管理、职业道德、政策运用等,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岗位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报考者,在2022年11月4日(9:00:00-17:00)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到巴中市民政局三楼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布。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3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递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在巴中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某岗位有笔试成绩的考生达不到招聘名额的2倍,可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列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2.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在巴中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告。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岗位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应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巴中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考生在公示前自动放弃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再次递补考察。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三)此次招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受聘人员与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薪酬待遇参照行业标准执行。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笔试、面试日程,调整或补充情况将提前在巴中市民政局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在《公共卫生基础》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827—5264439(巴中市民政局机关党办);0827-5270016(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

九、本公告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附件:

1.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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