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人才公告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项目一线工作环境;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精神,以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5名。其中:工程技术管理3名、内部运行管理2名。(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考试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1日至5月13日。
(二)报名程序
招聘公告在巴中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及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此公告,下载附件2《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考者将《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成高清电子档及1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打包发送至邮箱827241799@qq.com。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5月11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由巴中市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江管中心)通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巴中市水利局人事科和江管中心共同负责,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真实性,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是否与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相符。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岗位需要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1份,复印件各1份;本人1寸证件照(蓝底)3张、报名登记表1份。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
1.本次考试只设面试(若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0:1以上,则先进行笔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岗位开考比例为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在巴中市水利局网站公告。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工程技术管理岗位主要考察水利专业技术水平,内部运行管理岗位主要考察公文写作能力。
3.相关要求:面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在巴中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对象名单在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其他:若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面试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若报名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六)考察
江管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实绩、档案资料等情况,同时需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查。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七)签订协议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即签订劳动合同;采用一年一聘的形式订立合同。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后,可按照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一次)。
2.凡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达不到招聘条件,可直接解除招聘,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
3.聘用人员薪酬福利,按相关规定执行,拥有中级、高级职称或资格证书将比照编内同类人员发放薪酬。出差等费用参照江管中心正式职工执行,按标准予以报销。
4.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提供培训、体检、带薪年休假,聘用期间享有与单位工会会员相同待遇。
五、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巴中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必须妥善保管《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具此表,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接收。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27—2345701;李女士:1377878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