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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吕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6人)

文章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 发布日期:2021-07-15 10:27:49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7月15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吕人社函〔2021〕13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吕梁市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这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等五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体年龄及学历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吕梁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方式

  1.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

  2.其余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7月14日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8:00—2021年7月27日18:00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单位招聘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从报名第二日开始至报名截止之日,每日上午9:00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各单位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2021年7月23日8:00—2021年7月28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完成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及改报岗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2)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30日9:00至7月30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9:00至7月30日19:00。改报岗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1年7月30日21: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4.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转入同等条件一般性普通岗位,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补报名进行网上补报及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

  补报名时间:2021年7月31日9:00至7月31日17:00。补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9:00至7月31日19:00。补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1年7月31日21:00前查询。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5.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吕梁市人事和技能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

  有笔试环节岗位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

  (1)吕梁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吕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吕梁市荣军医院专技岗位1、2、3,笔试科目均为《医学基础知识》。

  (2)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专技岗位1、2、3、4、5、6、7、8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学前教育理论基础》,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保教知识与能力、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及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等。

  (3)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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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复审对象:

  1.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其余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依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2019年、2020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报考服务基层视同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1)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专技岗位1、2、3、4、5、6、7、8和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1、2、3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2)其余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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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只进行面试环节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进行笔试和面试环节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在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分别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4.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空缺岗位调剂补充。上述程序结束后,空缺的岗位调剂补充,在报考年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招聘条件相同且笔试及面试考试内容相同的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未被聘用考生排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体检对象确定方式),集中依次公开选择空缺岗位,等额补充调剂一次。补充调剂完成后,其余环节参照上述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执行。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任何原因再次形成的空缺,不再实行递补。

  (七)咨询、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各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待遇及管理

  1.对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及其他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吕梁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或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码”、“行程卡”(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还需出示有效的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卡”无疑义,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吕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吕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吕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做好相关防护的要求.doc

  吕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xls

  吕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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