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加强和优化长治市消防救援力量,根据《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等法规政策,依据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晋消发〔2022〕59号),现就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组织
此次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85人(均为男性)。
可通过电话咨询或在招录公告的留言板块留言咨询。
招录办公室电话:0355-218629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长治市范围内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并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1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出生时间为1999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支队以上单位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出生时间为1995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是指:
1.持有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的人员;
2.持有健身健美相关资格证的人员;
3.急救医疗人员(需具有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可优先);
4.摄影、计算机、新闻采编、平面设计、播音主持、汉语言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人员;
5.财务、审计、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取得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
6.持有B2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该类车型的人员。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八)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优先从长治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省、地市招录。
四、招录程序
招录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2024年2月1日至3月1日,报名人员扫描长治消防招录公告后的二维码,填报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个人信息登记表,上传至czzddwdckzlb@163.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对象需携带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至28周岁的,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需由本人携带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历次国家综合性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审核复查不合格的报名对象,初审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于长治消防公众号发布。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体能测试由支队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0分(根据测试成绩可加分,每项成绩最高不得超过15分,最终得分不得超过40分)。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笔试。笔试主要考核有关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相关文件内容(包含有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笔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七)体格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支付,正式录取后体检费用按规定报销。
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八)政治审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九)公示。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将在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十)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半年的入职教育训练。入职教育训练6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审核复审、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教育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入职教育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五、职业发展和待遇
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规定与被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其参加入职培训(试用期)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工作纪律、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宜。劳动合同到期需延续劳动合同的,根据考核标准、工作需要、双方意愿、现实表现和考核结果等,双方于劳动合同到期前协商确定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执行。
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参照国家队消防员,并逐年递增。按照长治市相关标准规定为每名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假、婚假、陪产假等。
经批准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教育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晋消发〔2022〕57号)规定,认定相应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等级,由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交通出行、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社会优待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聘不设定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在招聘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以微信公众号“长治消防”发布为准。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举报电话号码为:0355—2186292。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紫金东街342号4005室。
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