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潼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分类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5名(男性)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技能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驾驶汽车,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者可优先录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双眼裸视5.0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
工作内容:辅助开展法院业务、机关安全、法庭安全,值班执勤和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待遇
报名考核通过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统一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待遇面议。
五、招聘方式
1.采取岗位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为报名时间。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1张。
5.报名地址及联系人:潼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913-3826113。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6.未尽事宜,由潼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