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陕西 > 商洛

陕西商洛市信访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商洛市信访局 | 发布日期:2022-08-02 10:03:14


商洛市信访局关于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信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是2名文职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类、新闻类、中文类专业优先,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为20-30周岁。

5.具有良好品行,自愿从事信访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聘用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分配。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无其他身体残疾。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10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商洛市信访局办公室(市检察院隔壁社保大厦606)。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体貌等进行初步审查。

4.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信访工作业务及写作技能知识。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10分钟。

3.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最终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占70%,面试最终成绩占3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

体检由市信访局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通过商洛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商洛信访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服从机关管理,严格遵守机关各项政策、制度。

五、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信访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

2.对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笔试、面试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认定。

2.报考者应严格遵守考试录用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经查实,根据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

3.报考者应认真执行考试录用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商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应聘人员按照规定要求参加应聘事宜,不符合参加公共活动标准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各环节。请应聘人员提前注册“陕西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914-2312006

附件:商洛市信访局临聘人员招聘报名表

商洛市信访局

2021年7月2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