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硕士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以及硕士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硕士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型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类型及人数
1.高校专任教师岗位:2名
2.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8名(男性4名,需入住男生公寓;女性4名,需入住女生公寓)。
3.其他非主体专业技术岗位:1名,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方向)。
(二)高校专任教师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2.必备条件
(1)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须通过教育部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
(3)应聘人员本科、硕士专业均须与应聘岗位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4)应聘人员英语须达到CET-4 425分或托福80分或雅思6.0及以上水平。
(三)高校专职辅导员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3)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2.必备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2)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须通过教育部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
(4)须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5)须在本科或硕士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含)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下设部门负责人,校团委直属部门负责人,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负责人及其下设部门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四)其他非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
其他非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与高校专任教师岗招聘条件一致。
(五)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 2022年10月31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2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
2022年10月8日(星期六)12:00至2022年10月22日(星期六)12:00。
(二)系统报名及要求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或宝鸡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网),在网报时间范围内登录宝鸡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2.应聘岗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逾期不受理。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如需咨询相关问题,可致电咨询。
3.应聘材料上传。应聘人员应聘材料扫描件须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学历学位证明、英语水平证书、党员证明和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核。初审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电话的方式通知。
(三)现场资格审核
系统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到宝鸡文理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度人事代理制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其中本人签名现场审核时填写)。
2.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等应聘佐证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出具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3.应聘专职辅导员人员须提供党员证明(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盖章,或党关系所在地党委或党总支证明)。
4.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团委证明)。
5.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1.应聘高校专任教师岗位和其他非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笔试主要考察教师基本技能、教育学、管理学和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2.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笔试主要考察与辅导员职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行政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确定面试人员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各类别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应聘人员不足1:3的,招聘计划取消或按照比例缩减招聘指标。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综合考察和答辩方式进行。
1.高校专任教师岗位和其他非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面试。由人事处牵头组成面试考察组,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和答辩,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等。
2.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由学工部牵头组成面试考察组,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和答辩,考察应聘人员开展学生工作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七)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
学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确定名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学校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及心理测试
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应聘人员需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通过心理测试。
(九)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试结果审议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其他原因产生空缺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专职辅导员本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录用最多1名)。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时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有工作单位人员同时持离职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到人事处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并签订合同(未按期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录用)。
三、岗位待遇及保障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学校按照人事代理制人员政策为招录人员兑现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专职辅导员(符合上级入编有关规定要求)根据年度人才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空缺情况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1.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学校内各相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人员、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3.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现场审核、笔试及面试环节的防疫要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属地政策另行通知,请自觉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报名咨询请致电,谢绝来访。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主页等相关通知,或致电咨询。
1.高校专任教师岗、其他非主体专业技术岗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6229
2.高校专职辅导员岗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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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