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部分临床医技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及有关规定,安康市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临床医技岗位工作人员共计3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口腔医学、麻醉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31名应往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与条件见附表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3.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凡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禁考期内的;或依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医院(http://www.aksrmyy.cn/)及安康市卫健委(https://wjw.ankang.gov.cn/)网站同时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起全年招聘,招满为准。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各医学院校校招会现场投递简历或将本人简历及《安康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交至安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办公室(社区楼5楼)。
②网络邮件报名:本人简历及《安康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发送至aksrmyyrsk@163.com 邮箱,应聘者须保证填报材料的真实性,为提高简历筛选效率请将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申报岗位—专业—学历—学校(简称)—姓名。报名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发放的,提供学信网的学籍证明)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主治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资料的证件。通过网络邮件方式报名的提供相关资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如照片模糊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医院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统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医院通知参加笔试、面试。2022年应届生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籍证明、资格证等材料,体检时核验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履历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本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等。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应聘人员数不足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现场提问方式,以专业理论为主,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医院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应聘者。
(五)体检
1.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组织考察范围,根据《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聘用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安发改财信〔2021〕315号),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社会信用记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民医院网站、安康市卫健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在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且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参加笔试、面试。持“黄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给予劝离。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报考。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2.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安康市人民医院0915-3368317
监督电话:安康市卫健委0915-3212068
安康市人民医院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