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0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莱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到相关镇街从事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共计划招聘3名残疾人专职干事,其中,文昌路街道1人、金仓街道1人、驿道镇1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莱州市常住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5月16日(含)至2004年5月15日期间出生),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等级为三、四级的肢体残疾人。
5.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生活能够自理。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莱州市光州东街278号(市财政局,市场监督局对面)。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须本人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莱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干事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莱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干事诚信承诺书》(附件2),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取得国家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的需带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22年5月16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4.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计算机上机操作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本操作或文档操作、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等知识。
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拟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关镇街从事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基本报酬每月2100元,根据上级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绩效每年3000元,由招聘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确定。每月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解除三方协议。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主管机关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莱时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全程佩戴防护口罩,主动提交《报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注意事项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35-2285787。
信息查询网址:莱州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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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