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9日讯:一、学校简介
威海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由原威海广播电视大学、威海教育学院和威海市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2004年5月,与威海市技术学院合并,实行一个学院两块牌子。学校坐落于最适宜人类居住的美丽滨城威海,总占地3000余亩,其中水域面积50万平方米,是国内唯一拥有海的学校。学校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公布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提出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要求,以服务威海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立足中心市区,服务全域威海;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赢合作;理论实训一体,实习就业联动;实用管用好用,教学科研并重;对内放开搞活,对外开放办学;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发展”的办学定位,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为威海行业产业发展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先后获得全国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岗位54人,包括博士研究生34人,齐鲁首席技师或省外相当层次及以上高技能人才20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威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学校将根据报名和考试情况适当增减计划。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应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5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6.符合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技能条件等要求。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5月。
3.辅导员岗位条件中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包括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团委、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三)不得报考情形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高层次人才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中高层次人才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学校将不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威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与其他报名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zzrsc@wh.shandong.cn,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5月18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威海职业学院网站通过2022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以及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上传的照片及材料应保证清晰可辨,具体说明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5月1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
1.高层次人才岗位
对邮箱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双方约定面试时间事宜。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2.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初审时间:2022年5月16日11:00-5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服务平台,关注系统审核结果,如需补充材料,请在初审时间内补充提交,5月19日16:00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可进行一次。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此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高层次人才岗位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储备、技能水平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的岗位,评议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采取专家评议+技能测试方式的岗位,按评议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置80分的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1.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政策法规、时政方针、职业教育等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具体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储备、技能水平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方式为试讲+技能测试的,按试讲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比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学校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用。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职业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
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九、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十、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1)5700269570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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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职业学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