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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潍坊市寒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82人公告

文章来源:中国•寒亭 | 发布日期:2022-11-03 17:45:46


2022年潍坊市寒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民〔2018〕108号)、《关于印发〈潍坊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民字〔2019〕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根据城市社区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全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从事城市社区管理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录计划:本次计划共招录82人,其中寒亭区62人,经济区20人。

二、招录范围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者应具有潍坊市常驻户口或为潍坊市本地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户口簿或毕业证为准。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招录。

5、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职学历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处罚的人员;曾参加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非法上访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初审及缴费

采取统一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录。报名、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并通过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anting.gov.cn/)发布相关公告公示。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09:00 —11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11月8日11:00 —11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11月8日11:00 —11月19日17:00

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baoming.nt-it.cn/。

报考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考者在网上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初审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招录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考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2、考务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者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报考者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报考者,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市寒亭区丰华路民主街路口南振国培训学校二楼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5、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招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录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者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笔试委托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学科专家统一命题,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题一套,包括行政能力测试、社区工作实务等内容,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事宜在“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具体以笔试公告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报考者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需按招录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报到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3、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参加面试人选按岗位1:3的比例,根据招录岗位和招录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在规定的时间内,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招录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递补工作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向报考者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五、总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招考工作第三方单位负责成绩的加权计算及统计,并于次日17:00前在潍坊市寒亭区官方网站公示成绩及考察入选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招录人数,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报考者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若出现录取最后一名有若干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组织二次笔试,最终以二次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选出入选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在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者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通过“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人员,试用期一年,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2、根据省市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要求,按照寒亭区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的0.8倍确定。试用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等级确定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年限正常晋升工资等级,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并且在社区工作者岗位工作的,根据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寒亭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实施细则(试行)》(寒民字〔2019〕78号)规定,每月分别增发200元、350元、500元的职业津贴。

3、拓宽社区工作者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按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招录为街道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防疫管理

1、为防范新冠疫情感染风险,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考试:

(1)符合《2022年寒亭区公开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

(2)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现场手机出示);超出规定时间或材料提供不全者禁止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自觉接受现场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扫描考点“场所码”后,方可进入考点。请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3、请各位考生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等方式往返考点。

4、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近期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考前7天尽量不要离开潍坊市,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潍坊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潍坊市,所有市外来潍返潍考生,需通过“潍坊报备”系统提前报备,以免耽误考试。

5、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寒亭区公开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符合第二项“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中有关情形的考生,请于考试前三天前向寒亭区民政局申报,由疫情防控部门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6、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录公告及附件,及时查看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和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寒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2年寒亭区公开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2: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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