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全市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山东省安丘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报考的,须在2022年5月18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7.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暂无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我省推迟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考生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条件的,可先参加我市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上述应聘人员,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照其拟考取的教师资格种类进行审核。
8.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安丘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9:00—5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18日11:00—5月21日11:00
报名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aqjytyj/index.html#/index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窗口,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完成提交报名信息后2小时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18日11:00—5月21日11:00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5月18日11:00—5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aqjtjzzrsk@163.com中,并拨打安丘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电话0536-4221193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4.报名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安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报名表》,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见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5.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按规定程序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已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科目一:教育理论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分别按30%、70%折算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安丘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潍坊市各县市区考试时间统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按学科分别进行,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40分钟,讲课8分钟。面试内容: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为幼儿园教材,报考其他岗位的为相应学科的初中教材。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记录的,考察一律定为不合格。所有报名成功的人员均默认同意授权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4.选岗。入围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录用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五、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前14天早晚需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口罩(防护级别为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并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安丘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安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此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山东省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536-4221193(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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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