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简章
根据潍坊市技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 16日(含)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
(七)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报考人员所学课程实施;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2月16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潍坊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简章发布、报名和初审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或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wfjsxy.com/)“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00—12月21日11:00
应聘人员通过登录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wfjsxy.com/)“通知公告”栏中发布的报名系统链接,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的信息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00—12月21日11: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高级专业课教师岗位和高技能人才岗位无需进行笔试,只需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严格依照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初审的人员,持《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签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内含诚信承诺书,有个人签名、日期,内容完整),另需附个人1寸证件照2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情况特殊无法提交的,经学院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5)岗位中要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及现(原)单位出具的《从事XX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2月16日(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6)高级专业课教师岗位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7)高技能人才岗位还需提供大赛获奖证书、文件等(如参加赛事为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请提供获奖名次证明材料)材料。
允许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通过扫描潍坊市技师学院“智慧校园——校园缴费平台”进行缴费,并开具电子发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缴费完成后,考生携带加盖学院财务处公章的缴费证明,回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高级专业课教师岗位
高级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加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中,试讲占70%、综合考核占30%。每个环节均采取百分制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后试讲、综合考核按照相应比例折算最后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高技能人才岗位
高技能人才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加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中,试讲占40%、技能操作占60%。各个环节均采取百分制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最后得分,即为应聘人员的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后试讲、技能测试按照相应比例折算最后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进入考察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岗位考生当日参加同场次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须经主考官和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于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学院成立招聘考察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对存在师德违规、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按权限实施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中,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单位不同意考察和调动工作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程序递补。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或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wfjsxy.com/)“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相关待遇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新进入高等院校单位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八、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全程在学院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36-5600167
九、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潍坊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网址:https://www.wfjsxy.com/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3089522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潍坊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表》
附件2:《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潍坊市技师学院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