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山东 > 潍坊

2024年山东潍坊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9人简章

文章来源: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07-27 11:22:01


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9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名,公立医院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六)应届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其他应聘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
 
(十)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执业医师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执业范围若有多个执业专业,以主执业专业为准)。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9:00-8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1:00
 
报名网址: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249.157.217:45125/exam-system-examinee/wfzc)(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具体办法: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网上报名系统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1:00
 
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初审结果,以便及时补充修改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信息导致错过报名时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7: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标准收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诸城市密州东路81号办公楼3楼西首)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相应比例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应试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依据笔试情况进行确定。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类、综合类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答题时间统一为120分钟。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岗位性质A)、药学(岗位性质B)、中医(岗位性质C)、护理(岗位性质D)四类分别命题;综合类(岗位性质E)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缴费成功人员于指定时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所报岗位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适用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时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缴保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
 
2.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
 
3.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4.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5.面试考务费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二)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sxxgk/SWJJ/)和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rsks/)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岗位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诸城市人民医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登陆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sxxgk/SWJJ/),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诸城市卫生健康局及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536-6212767(报考诸城市人民医院岗位)
 
0536-6569112(报考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岗位)
 
0536-6010500(报考诸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岗位)
 
0536-6051553(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报考其他岗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诸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6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