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改善我市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师资队伍,解决学科教学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以及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工作单位以及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是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6月18日前取得。
3.教师资格证要求。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可应聘情形。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规定,招聘到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0名,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应岗位条件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8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2:00
应聘人员登陆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eicheng.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严格按公布的岗位要求条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6月2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2: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反馈缺失信息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网上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规定,应聘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022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022年7月6日8:30-7月9日9:30登陆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20日11:3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fcsjsgzk@126.com,并拨打电话0538-3219119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及个人身份证电子版;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及个人身份证电子版;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个人身份证电子版。超过审核认定时间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因取消计划涉及到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条件及有关规定相应调整报考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2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以及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按照国办发[2022]13号要求,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6月18日前取得。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仍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上午9:00-11: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报考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规定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成功后,打印面试准考证,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察分数线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均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六、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学科类别分别依次进行选岗。选择岗位要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逾期不选岗以及不签字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合格线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须作出承诺并签订在肥城市域内教育系统最低为5年的服务协议。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受聘人员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九、其他事项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应聘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视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疫情防控标准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做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肥城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538-3210210 0538-3219119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