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2年青岛市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规定,现将2022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对资格审查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2年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40分。
二、确定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名单(附件中加“Y”者为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7日,工作日9:00-17:00。
地点:资格审查以线上提交材料的形式进行。具体审查安排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如实报告健康信息,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主动弃权的,招聘单位将终止其招聘程序。因终止招聘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将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有关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在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笔试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二)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9日之前取得)、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提交的承诺后可在考察或体检前提供。
(四)无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无业状态承诺书(见附件2)。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六)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七)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关于年龄、工作经历和年限、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月19日。
(八)报考面向定西市、陇南市户籍脱贫家庭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和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面向定西市、陇南市户籍脱贫家庭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面试有关安排,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交材料缺失或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需在考察环节进行复核,材料原件不符合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考察资格。
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532-8872957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