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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0人公告

文章来源:青岛消防 | 发布日期:2024-03-24 11:24:11


2024年度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共100人(驾驶员13人,战斗员81人,游泳教练员4人,潜水教练员2人)。其中崂山区驾驶员1人、战斗员4人;经济技术开发区驾驶员6人、战斗员22人;保税区驾驶员1人、战斗员3人;高新区驾驶员1人、战斗员8人;胶州市战斗员19人;平度市驾驶员4人、战斗员10人;即墨区战斗员15人;国家水域救援青岛大队(市北区)游泳教练员4人,潜水教练员2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驾驶员、战斗员工作地点为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中队,游泳、潜水教练员工作地点为市北区国家水域救援青岛大队。被录用者属合同制用工。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5.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有志为消防救援事业做出贡献(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离职人员,原则上不得二次入职)。
 
6.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7.战斗员年龄为18至26周岁(199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消防车驾驶员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A1、A2),并能熟练驾驶该类型车辆;游泳教练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验,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以往大型游泳比赛获奖经历;潜水教练员年龄为39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00小时以上潜水时长,可下潜深度大于30米,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8.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9、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人员优先录用。
 
10、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连同以下报名材料以姓名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qdzzdzdk@163.com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表电子版、扫描件同时上报,报名材料扫描件均以材料名称命名。
 
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扫描件;
 
2.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页)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4.驾驶证扫描件(驾驶员岗位);
 
5.退伍证扫描件(退伍士兵);
 
6.游泳、潜水资质证书扫描件;
 
7.奖励证书扫描件;
 
8.近一周内个人征信报告。
 
报考人员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根据自己意向工作地点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1.崂山区 0532-81851264
 
2.开发区 0532-81851317
 
3.保税区 0532-81851427
 
4.高新区 0532-81851287
 
5.胶州市 0532-81851399
 
6.平度市 0532-81851455
 
7.即墨区 0532-81851512
 
8.水域救援大队 15805325119
 
四招录程序
 
结合此次招录职业特点,设置网上初审、体能测试(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驾驶能力测试(消防车驾驶员)、游泳潜水技能测试(游泳潜水教练员)、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审。根据体能(技能)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一)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同步对报名对象进行初审,不符合招录基本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材料不完整的,初审不予通过。
 
(二)体能测试、驾驶能力测试、游泳潜水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原地摸高。
 
驾驶能力测试:消防车驾驶员参加驾驶能力测试。
 
游泳潜水技能测试:游泳教练员参加5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潜泳测试;潜水教练员参加潜水装具使用操作、潜水深度测试。
 
(三)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体检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同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五)政治审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录用
 
按照个人综合成绩分别排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报考人员综合体能(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分类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
 
招录结束后,进行为期3个月(试用期)的入职培训。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实战实训两个阶段,集中培训时间约1个月,实战实训时间约2个月。岗前培训实行全程淘汰机制,最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消防救援支队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人员试用期过后不予录用。
 
六工资保障
 
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随工龄增长逐年提高,配发制式服装,统一食宿,根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71号)安排休息和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后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月工资和绩效奖金6000-8100元,游泳、潜水教练员月工资和绩效奖金8500-11000元(含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设置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录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532-81851058)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doc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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