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度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遴选岗位为青岛市浮山保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青岛市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5年以上青岛市所辖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或近2年内调动过工作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30日,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确认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其他所需材料。报名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rensc@qd.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电话”。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遴选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园林林业相关管理能力测试,综合文字能力测试。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园林和林业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管理、文字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公布的比例40%:60%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当天在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负责考察和体检工作,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遴选造成的空缺,由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生申请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造成岗位取消的,将通报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补录,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报考咨询电话:0532-88018353
现场审核地点:青岛市海宁路7号
附件: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