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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聊城市公费医学生选聘87人公告

文章来源: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07-16 10:30:33


2022年聊城市公费医学生选聘考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聊城市公费医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聊卫人[2022]14号)等规定,现将2022年聊城市公费医学生选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人员范围

与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并于2022年毕业的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其中,已签订补充协议并被录取为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公费医学生一并参加岗位考试和选岗。

三、考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7:00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公费医学生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完成后,将身份证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打包压缩以“学校+入学年份+本科/专科+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lcswjwgfyxs@163.com。

公费医学生请及时关注邮箱,报名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将面试准考证发送至考生邮箱。

(二)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

聊城市公费医学生选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和低风险地区考生请携带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场所码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外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考生请提前致电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635-8437265)联系。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已签订补充协议并被录取为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公费医学生一并参加岗位考试和选岗,待后续学习阶段结束后,到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到。未参加面试的公费医学生考试成绩视为0分。

(三)选岗

选岗时间:2022年7月24日16:00。

选岗地点和面试地点一致。

公费医学生以所学专业、学历分类,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进行选岗,每人只有一次选岗机会。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大学期间优秀毕业生等级、三好学生等级、高考成绩全省排名先后确定选岗先后顺序。

未参加统一选岗的公费医学生可在统一选岗结束后面向空缺岗位提交意向就业岗位,并提供大学期间优秀毕业生等级、三好学生等级、高考成绩全省排名等选岗佐证材料,按选岗顺序确定定向就业岗位,未提交意向的公费医学生应服从统一调剂。

选定岗位后不服从分配的、不服从岗位调剂的,均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公费医学生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公费医学生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确定就业的公费医学生名单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并进入考察、体检阶段。按照“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公费医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定向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将公费医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被考察对象在考试选聘期间的表现,作为考察内容之一。

公费医学生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试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招聘规定的行为,在考察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组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且视为违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严格审核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公费医学生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各县(市、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市、区)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中应注明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处理。

六、其他

请考生知悉并严格按照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各项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聊城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635-8436502。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聊城市公费医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聊卫人[2022]14号)执行。

本公告由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5-8437265。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咨询电话:东昌府区:0635-8419187;茌平区:0635-7128818;临清市:0635-7101857;冠县:0635-5105530;东阿县:0635-3276005;阳谷县:0635-7131851;莘县:0635-7127078;高唐县:0635-6028600;开发区:0635-8515431;度假区:0635-7100706。

附件1:聊城市2022年公费医学生选岗考试岗位汇总表(本科).xlsx

附件2:聊城市2022年公费医学生选岗考试岗位汇总表(专科).xlsx

附件3: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5: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附件6:面试人员守则.doc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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