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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聊城莘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

文章来源:莘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20 15:42:21


  2022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2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2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部门
 
  资格审查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发送材料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7月23日下午16:00点
 
  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7月28日下午18:00点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上传材料的审查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作成一个压缩包(所有材料须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不要单个图片发送,拒收单个发的扫描图片,并尽量避免重复发送),按报考岗位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将审查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发送到邮箱:
 
  sxrskszx@lc.shandong.cn
 
  报考卫生类岗位的发送到邮箱:
 
  sxwjjzgg@lc.shandong.cn(报考镇街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sxyyzgk@126.com(县人民医院)
 
  sxzyyyzgk@163.com(县中医院)
 
  sxzxyyrsk2021@163.com(县中心医院)
 
  1078041490@qq.com(县三院)
 
  sdwfc888@163.com(县疾控中心)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发送到邮箱:
 
  sxrsjsyk@lc.shandong.cn(不含教育、卫生系统的综合类岗位)
 
  邮件发送成功后,考生邮箱会收到“资格审查材料已收到”信息回复,未收到信息回复的,请认真核对邮箱后重新发送。因自身原因造成资格审查材料发送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扫描到一页纸上)。
 
  5、毕业证、学位证(要求学位的岗位提供)。
 
  6、“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下载认证报告(要求学位的岗位提供)。
 
  7、按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取得非全日制学历报名资格的高中(中专)毕业证书。
 
  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取得非全日制学历报名资格的高中(中专)、专科毕业证书。
 
  非全日制学历考生若无法提供取得该学历时的前置学历,则取得的学历不予承认。(比如,报考成人函授专科时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要求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若考生报考时不具备相应文化程度,凭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得的学历不予承认)。
 
  8、对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扫描件;考试合格待发证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对已报名参加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因受疫情影响未组织考试的,需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成绩单中“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受疫情影响未参加普通话证书考试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0、对限莘县籍的岗位,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需在2022年6月15日之前。
 
  11、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书。凡在《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交同意应聘介绍信或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书。
 
  12、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招募通知书”、年度考核表和期满合格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交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因上传材料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对2020、2021年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到社会保险机构查询其是否已参加过养老保险,对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不能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因故确需放弃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扫描件,发送到相应资格审查邮箱,邮件名称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放弃”,对未按规定时间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
 
  (四)经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所有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及时在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2022年7月20日-7月28日 18:00点登陆莘县人民政府网打印。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后不再开通打印。
 
  (七)县党性教育服务中心讲解员A岗位、讲解员B岗位,请于2022年7月25日到莘县人力资源市场现场资格审查,除提供要求的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专职讲解员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会保险证明(与相关工作经历单位一致)和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书,并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5-7321221 ???7328158
 
  0635-7137765(教育类)
 
  0635-7127078(卫生类)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被聘用后,按规定签订不低于三年的聘用合同,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将其借出或调走,若考生辞聘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不提供相关手续,也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请考生慎重考虑。
 
  附件1、资格审查网上上传材料样板(供参考)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
 
  莘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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