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1日讯:根据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备案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2017〕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万名博士、十万硕士、百万大学生创业齐鲁计划”实施方案》(鲁人社字〔2021〕8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报考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5月5日后出生);报考初级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5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八)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九)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
(十)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准),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共计111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公告
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8:00-5月14日18: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eryuan.net/),下载《报名登记表》及《报名简表》(见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后发送到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lceyzp@163.com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审核未过的,应聘人员可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更改报考岗位。
高级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核
1.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5日8:00-5月15日12:00。
考生报名后,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结果。
2.证件审核
证件采取线上审核方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
1.高级岗位考试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谈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计划岗位人数和面谈情况确定。
2.初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计划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及医学相关知识。面试评委由外请专家组成,面试人数按笔试实有人数确定。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技能操作考试,根据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进行排序。
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报考高级岗位的,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面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报考初级岗位的,根据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成立考察小组,审查考生档案,采取面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专业能力进行进一步考察;如有必要,采取到专业科室试工的方式,由科室核心小组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卫计委审核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在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eryuan.net/)、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lcwjw.gov.cn)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根据报考岗位,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公告由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可咨询电话:0635-2342221,234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