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昌府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建设,根据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3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将2024年东昌府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并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09:00—6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5日11:00—6月8日12:00
报名网站: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www.dongchangf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5日10:00—6月8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5日10:00—6月8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2024年东昌府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东昌府区人政府网。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要求,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根据招聘的岗位类别不同,按照临床、中医、口腔、护理、检验、药学、医学影像、康复分别命题。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三)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先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如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具体单位,并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中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5-8419189 15964795057
附件:
东昌府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