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2年,已发展成为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和急救为一体的特色明显、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区域性妇幼保健机构。目前形成了中心医院总院区、妇女儿童医院院区、康复院区“一院三区”的发展格局。近年来,医院先后荣获山东省卫生系统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聊城市“巾帼建功示范窗口”、“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医院本着“人才立院、人文建院、科技兴院、实力强院”的办院方针,秉承“厚德、敬业、良知、敏行”院训,勇立潮头、开拓进取,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根据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聊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适应岗位需求和医院发展的人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临床经验及技能;
(六)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 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科室管理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离退休年龄不得少于5年;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时限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报考。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聊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7人,具体岗位、需求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 6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8日11:00— 6月6日16:00
报名网址: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lcfybjy.com/),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各类证件、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 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在线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须扫描为JPG格式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所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交研究生阶段之前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
3.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交研究生阶段之前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相关查询报告。2024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填写《聊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A4纸)打印,“应聘人员签字”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并在报名系统“电子材料”上传JPG图片格式。
5. 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要求为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如“中医内科学(肺病方向)”,考生毕业证书只写有学科(专业)名称的,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6.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表(附件3)。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须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8. 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件须在2024年 7月31日之前取得)。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11.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5)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8日11:00—6月6日12:00
医院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报名时间结束后,系统不再接受新增报名,由审核单位退回补充报名信息的,考生须完善报名信息后在单位初审时间结束前重新提交。由于报名人员较多,审核工作量大,为避免系统拥挤或修改信息时间紧张,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报名。同时,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医院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635-5059925。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信息资料填写、报送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及形式在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考试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按照应聘岗位类别、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应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站(http://www.lcfybjy.com/)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电话通畅,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四)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可咨询电话:0635-5059925
该引进公告由聊城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