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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30人公告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 发布日期:2024-05-17 10:18:13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和医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到医院里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临床经验及技能;
 
  (六)年龄在50岁以下(197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附件3)。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须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的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17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 — 2024年6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现场资格审查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应聘人员登陆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hosp.com/),下载并填写《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A4纸打印),其中本人承诺栏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捺手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并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的下方空白处。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执业证书、最高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携带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部分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
 
  五、招聘方法
 
  2024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谈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面谈不设淘汰比例,初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谈范围,面试面谈成绩即为总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面谈成绩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医德医风、廉洁行医等方面情况,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聊城市中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聘用
 
  考察及其他资格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iaocheng.gov.cn/)、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hosp.com/)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事科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
 
  可电话咨询:0635—8381346。
 
  附件1: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
 
  附件2: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表(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4: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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