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山东 > 济南

2023年山东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2人简章

文章来源:济南市莱芜区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6-13 09:49:33


2023年度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3年6月25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5日。

二、招聘岗位

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在“公示公告”栏中找到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度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查询。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度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16:00以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至邮箱lwwjrsk@jn.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9:00—11:00,笔试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招聘单位邮箱详见《2023年度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

7、报考面向济南市莱芜区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济南市莱芜区户籍证明材料(须在2023年6月25日以前取得)。

8、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书面承诺。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按照规定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缴费或不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和体检阶段,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等额组织。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作出调查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发布。

3、2023年度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5、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单位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2023年度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莱芜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2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