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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统战办公室)招聘38人简章

文章来源: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统战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6-13 15:09:38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统战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根据学校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由原莱芜师范学校、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和莱芜广播电视大学组建而成。2012年,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整建制并入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建校的莱芜师范学校。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院、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双优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混合式教学改革示范校、全国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等荣誉。

学校占地1167亩,固定资产8.8亿元,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00余人,博士、硕士400余人,先后涌现出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3名省级荣誉获得者。设有11个系部,有46个招生专业,其中有5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3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建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教育部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面向13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2023年6月25日之前取得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5日。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岗位为专业教师初级岗位,B类岗位为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管理岗位。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学校拟招聘38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和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的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网上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在2023年6月28日16: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lwzyrsc@lw.shandong.cn,邮件以“考务费用减免+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及时致电0531-76267448进行确认。减免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报名结束后,A类、B类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招聘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五、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历史、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省情市情、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9:00-11:00。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人员名单确定后,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具体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另行公告。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复审所需材料原件按照以下材料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邮箱(lwzyrsc@lw.shandong.cn),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主题及PDF文件名称格式为“岗位名称+专业+姓名”(如:专业教师1+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某某)。为确保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材料按时报送,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及时致电0531-76267448进行确认,相关材料包括: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④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由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⑦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需与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致);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A类岗位和B类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B类教辅岗位和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

面试时间: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另行公布(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告)。

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A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应聘人员可登录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工作单位,且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76267448

(工作日8:00-11:30,14:30-17:00)

监督电话: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531-76427586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附件1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报考证明.doc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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