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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济南莱芜区杨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379人公告

文章来源:济南市莱芜区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4-18 14:01:40


2023年度莱芜区杨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共计379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3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349个。详见杨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是我区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 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在此基础上将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安置范围。

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本次招聘主要安置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以岗位聘用时认定状态为准)。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离婚、丧偶、抚养子女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在校学生)的相应人员。

三、岗位名称、数量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公共管理类:就业服务岗1个,人员需求1人。

岗位职责:定期辅助街道(镇)开展辖区内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监督检查,督促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尽责,并向主管部门报送监督检查情况;开展求职招聘信息登记、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咨询等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2)公共服务类:社区服务岗24个,人员需求24人。

岗位职责:掌握网格内基本信息,从事环境卫生、社情民意收集、社区管理和服务、安全应急、治安联防、文明劝导、疫情防控等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3)社会事业类:综合服务岗5个,人员需求5人。

岗位职责:从事校园卫生保洁、校园设施看护等综合服务;街道(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文化宣传;开展扶残助残、互帮互助等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公共管理类:

①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岗210个,人员需求210人。

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负责区域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长效保洁、护林绿化等工作,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②灾害预警岗45个,人员需求45人。

做好森林防火、秸秆禁烧、防汛抗旱、安全应急等工作,及时排查隐患,提前做好灾害预警,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公共服务类:

①乡村就业服务岗45个,人员需求45人。

岗位职责:掌握本村外出零工人员信息,指导务工人员利用线上小程序开展岗位信息收集、就业务工信息数据的收集与统计、求职登记、脱贫劳动力调查、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等就业服务工作。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②脱贫帮扶公益岗49个,人员需求49人。

岗位职责:宣传上级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政策,提高脱贫群众知晓率;按照村“两委”提供的信息参与防止返贫监测户识别排查工作;经常到脱贫享受政策户家中进行走访,全面掌握本村脱贫户家庭基本情况,熟知人员组成、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1900元/月,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计算综合时长,岗位补贴760元/月。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

(1)城镇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到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提出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

2、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人员)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二张,填写报名材料。

(2)乡村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1日。

2、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二张、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填写报名材料。

(二)民主评议

街道(镇)、村(社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别对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审核公示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审核无误后,由街道(镇)发布聘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公示等环节后,各用人单位(也可委托第三方)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进行岗前培训,安排上岗。

六、其他

城乡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日常需求,确保需开设岗位及时开设、需安置人员及时安置、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咨询电话:75876770

附件1:杨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表(1).xlsx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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