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街道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山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 号)、《东营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75号)通知要求,结合胜利街道实际需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并报“开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公开发布胜利街道2022年度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开发25个,均为乡村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岗位名称:公共服务管理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3个,人员需求13人。
2、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也可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岗安置范围。
3、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负责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安全应急、公共环境卫生、疫情防控、沿黄生态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岗位名称:生态环境巡查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9个,人员需求9人。
2、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也可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岗安置范围。
3、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负责生态环境政策宣传、配合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活垃圾治理、河沟池塘综合治理、村居污水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环境治理、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生态环境,农业环境及自然、人文遗迹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村等工作。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并做好防火宣传和预防工作。
(三)岗位名称:民政残联综合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个,人员需求3人。
2、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也可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岗安置范围。
3、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负责协助做好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基本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宣传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等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低保、困难人群等人文关怀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政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胜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所)
4、咨询电话:0546-8360271
(二)聘用
胜利街道成立由副书记任组长,分管人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各村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城乡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街道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审批。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审批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进行培训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
补贴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补贴期限: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胜利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胜利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