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山东 > 东营

2022年山东东营垦利区兴隆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垦利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10-22 10:43:54


垦利区兴隆街道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21〕5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75号),结合兴隆街道实际需求,经街道党委、政府研究并报“垦利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面向全街道公开发布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17个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17个,其中公共管理类11个,公共服务类6个。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公共管理类

(1)岗位名称:安全协管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1个,人员需求11人。

②岗位要求:根据全街道11个行政村需求设置岗位,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

③岗位职责:安全协管员必须服从管区及村“两委”的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辖区周边道路、水域安全、水资源污染巡查,做好交通安全、防溺水、环境保护政策宣传等工作,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完成管区及村“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共服务类

(1)岗位名称:疫情防控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6个,人员需求6人。

②岗位要求:根据全街道6个行政村需求设置岗位,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熟练使用手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一定的文化基础,工作认真负责。

③岗位职责:服从管区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意识;做好辖区核酸检测的人员信息记录,对来往人员监测体温;督促好辖区内居民做好疫苗接种和按期核酸检测工作;完成管区及村“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扶弱、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 日—2022年10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垦利区兴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546-2885927 0546-2885987。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聘用

兴隆街道成立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各村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农村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经培训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为: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见岗位设置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兴隆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兴隆街道公益岗岗位设置第二批.xlsx

兴隆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1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