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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东营区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6人公告

文章来源:东营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1-19 1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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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中共东营区委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区发〔2021〕17号)《中共东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东区委人组发〔2023〕2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为区属学校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6名,其中:
 
  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科学1人、初中语文1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英语1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坚定,遵守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奉献精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
 
  3.具备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思维创新开放、教学业绩突出,且具有下列称号之一的: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②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特级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或相当层次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并拨打电话0546-8251879确认,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个人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8:30—23日17:00。
 
  单位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9:30—23日18:00。
 
  1.电子邮箱报名及初审。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同报考所需相关证书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等)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dyqggjsy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报名表(姓名:XXX)”。东营区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安排专人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考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安排专人按照引进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采取模拟课堂讲课和答辩的方式组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所有岗位按模拟课堂讲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模拟课堂讲课成绩、答辩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通知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yq.gov.cn)发布。
 
  五、考察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按每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模拟课堂讲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模拟课堂讲课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复试程序等另行通知。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y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
 
  七、其他事项
 
  1.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工作相关信息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yq.gov.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引进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后发现引进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按照中共东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规定,对引进的国家、省级名校(园)长、名师,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的引才补贴,按5:3:2比例分三年发放。
 
  4.咨询电话:0546-825187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报名表 .doc
 
  附件3: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 .doc
 
  附件4: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doc
 
  东营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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