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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德州平原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4人公告

文章来源:平原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12-09 10:19:49


平原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深化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4人(详见附件岗位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平原县户籍(或父母、夫妻一方具有平原县户籍)。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3年12月13日前取得。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 现役军人。

5. 已在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6.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rcjt.ikaowu.com/exam/384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9:00-12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1:00-12月18日11:00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登记、承诺、选定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3日11:00-12月18日11:00

招录机关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3日11:00-12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2月21日9:00-12月24日9:30登录该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平原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信息登记表》《报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确认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县人民政府网、平原党建、平原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要求,向招录机关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须有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父母或夫妻一方属平原县户籍的,另需提供父母户口本、本人结婚证及夫妻双方户口本);

2. 《平原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信息登记表》《报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

3. 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 符合放宽年龄要求的,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5.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由所在支部和上级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1份,入党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13日(含);

6. 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应变、举止仪表等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的,面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体检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招录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人民政府官网、“平原党建”“平原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本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服从组织安排。统一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为中共党员的,要将组织关系转接至社区管理。

六、岗位待遇

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三岗十八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与其他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辅导培训。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有效。网上报名、准考证、考试成绩、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4211299

监督电话:0534-4210686

附件:2023年平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中共平原县委组织部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原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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