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禹城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德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德州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禹城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2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已经与德州市教育局(原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期毕业的2020级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硕师计划”人员、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人员);2024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和退役复学的2024年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素质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4.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或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7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下载《2024年禹城市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完整、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同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ycsjyjrsk@dz.shandong.cn邮箱,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和个人信息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取得的各类荣誉证书的扫描件。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提供学校或院系出具的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具有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相应学段和学科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学校免试认定的若尚未发放,提供成绩合格的相关证明)(注:以邮箱收到的报名信息为准,考生须在5月17日16:00—18:00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咨询电话:0534-7266678)。参加面试时,携带好上报材料的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参加由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
3.面试携带资料:身份证、两张一寸证件照、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年禹城市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内容为初中和幼儿园现行相应学科教材。按试讲学科进行现场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封闭式备课30分钟。面试所需教材、备课纸由招聘单位提供,试讲时不使用多媒体等电教设备,要求有板书。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试讲采取百分制,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按考生所报考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重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三)考察和体检
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内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并查阅考察对象档案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应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要求,按规定依程序对应聘人员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应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体检项目包含对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聘教师身心健康。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市教体局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与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后,不得再参加其他县(市、区)的公开招聘和签约。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聘用后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解除《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三、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禹城市纪检、编办、人社等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下进行,由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解约、违约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4-7266678
附件:
附件3:面试须知.doc
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