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滨州阳信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2人,报名时间为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9:00—11:30,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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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阳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2023年度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2〕6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2023年阳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划招聘12人。详见《2023年阳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2023年阳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应在2023年2月21日及以前取得;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类别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3年2月2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截止日均为2023年2月21日。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3.定向招聘范围:
(1)定向基层服务岗。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2)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入伍的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期满结束后继续在服役前学校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退役人员,从阳信县入伍或阳信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①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②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③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3)定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连续任职满2届(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阳信县内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4)定向具有5年及以上阳信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其中已享受优惠政策曾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不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4.不能报名人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阳信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023年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023年2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应聘人员登录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报名。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的申报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专业要求:应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为准,报名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所学专业应与本简章岗位设置表中所列出的专业名称一致。如果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如果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相一致的就允许报名;因专业调整造成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本简章岗位设置表中所列出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所毕业高校开具的专业调整有效证明,方可允许报名,否则不准报名。
3.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023年2月26日16:00,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电子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023年2月27日16:00,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或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减免考务费用条件及办理程序: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在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应聘状态。
5.网上打印相关材料:报名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应妥善保管,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
6.核实报名人数与相应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考试时间的方式。
1.试题:笔试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 9:00—11:30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3.最低合格分数线:
(1)对于招聘计划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考试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2)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时,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4.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即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提供)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非全日制学历的人员,应同时提交报名此学历时符合报名条件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1.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名定向岗位的人员,还应分类提交以下材料:(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2)“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交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3)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退伍时间以退伍证签发时间为准。(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提交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名、党(工)委盖章确认的在阳信县内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证明材料。(5)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6)具有5年及以上阳信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经所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确认的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且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
因弃权或取消审查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时间、地点、费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4.考试总成绩排序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照不同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排名;若仍有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再对重新面试后形成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5.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报名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等额组织,先体检,再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考察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弃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选岗原则:对应一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所报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对应多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迟到人员要等到其他所有考生选聘结束后再选择聘用单位。
3.最低服务年限: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规定,全部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确定为3年(含试用期)。
七、工作纪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布。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8260566 0543-8260599
监督电话:0543-8232680 0543-8212804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