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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循化县2021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公告

文章来源:循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1-08 11:21:55


为做好保复工稳就业工作,提高就业质量,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的意见》(青政〔2020〕2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循化县2021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实名向县就业局创业就业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972-8812327。

附件:循化县2021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循化县就业服务局

2021年1月6日

循化县2021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稳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公平就业,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号)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0人。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具有循化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55周岁、女16-50周岁以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男50周岁-55周岁、女45-50周岁以内);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有劳动能力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6、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上午9::00时——2021年1月15日下午5:00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循化县行政服务 中心三楼东就业局服务窗口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972-8814519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1张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还未换证或未年检的由就业局核实后据实出具失业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其他证明材料:本人《残疾证》、本人及家庭成员《低保证》、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表》、本人申请等相关材。

(三)资格审核

由政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提交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包括:通过“金保工程”录入,进行申报人员的身份鉴别,及信息录入),审核结果报县就业局复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并同步建立求职人员信息库。

(四)组织招聘

根据招聘数量及岗位要求,县人社部门向社会按比例下达招聘名额,由县人社部门组织评审监督委员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议,优先推荐家庭相对困难的人员就业。

(五)聘用公示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循化县政府网站、县就业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部门推荐给用人单位就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特殊岗位人员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告公示时间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7日-1月15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聘期间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方式及时反映。

监督电话:0972-88123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2-8812327 (县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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