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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兴安盟蒙医院招聘工作人员67人公告

文章来源:内蒙古兴安盟蒙医院公众号 | 发布日期:2022-08-03 15:25:19


兴安盟蒙医院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计划招聘6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兴安盟蒙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参照《兴安盟蒙医院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2、下列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9)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从业期间有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发生。

(10)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形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等结果,择优录取。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兴安盟蒙医院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真实可信,现场报名地址:兴安盟蒙医院办公室。

(2)需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相关执业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

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0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2022年8月6、7日(周六周日)休息。

3.资格审查

医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医院将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公告。

4.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理论专业知识。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按3:1进入面试,若出现达不到比例的情况,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为百分制。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面试题目为两道题,时间为8分钟,答题结束后评委对考生面试结果进行现场打分,计分人员按要求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扣去一个最高分、扣去一个最低分后,对应聘人员的得分进行统计汇总,经监督人员复核确认,填入《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成绩医院将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公告。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医院将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公告。

(4)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同时发布公告。

5.考察

考察着重加强对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进行考察。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6.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7.公示与聘用

医院对拟聘人员在院内和微信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未有异议将办理聘用手续,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医院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现行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七、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及工资表;

3.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人员即可报名,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待定;

5.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至少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82-8217388

监督电话:0482-823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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