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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人公告

文章来源:(健康兴安盟)微信公众号 | 发布日期:2022-05-24 17:36:34


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全盟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的需要,经过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此次拟招聘B超室医生1名、心电室医生1名、检验师2名、药师1名、公共卫生科人员1名、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1名、护理人员7名、营养师1名、财务人员2名。详见《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事业及本专业。

2.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见《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

4. 年龄详见《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30周岁以下指1991年5月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兴安盟内在编人员;

四、招聘形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五、招聘程序与资格审查

1.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及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址: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人事科517室。网上报名应将所需资料扫描转换成PDF格式制成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12241397@qq.com)

2. 需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附件2)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等相关材料。应届生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3. 报名时间

报名日期:2022年5月24日-5月27日

接收报名材料时间:8:00-11:30 14:00-17:00。

4. 资格审查

由医院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5. 笔试

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理论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将在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6.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打分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含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实践能力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 1:3,根据成绩高低顺序及医院工作需要录用人员,面试成绩100分,其中试题60分,综合印象分40分,加分项累计不超过10 分。

7. 考察

考察着重加强对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我院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8. 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9.公示与聘用

医院对拟聘人选在医院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0. 递补

拟聘人员如存在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后未上岗等情况时,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待遇

享受医院同岗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六个月,经考核合格者将与医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聘用工作院支部纪检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在本次聘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82-2776007

监督电话:0482-2777999

附件1: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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