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左旗公开招聘草原专职管护员和监测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草原生态保护和草原资源管理,提高草原管护能力和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自治区、盟以及《苏尼特左旗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各苏木镇需配备草原专职管护员。因此,在本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期间,为切实做好草原专职管护员的聘用、管理、考核工作,在认真总结往年草原管护员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旗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草原专职管护员、草原监测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以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面向全旗招聘工作人员55名。(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 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30日(不含)至2004年4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
7. 具有苏尼特左旗户籍(2022年4月30日(含)前入落户);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9时至5月18日17时。
3.报名地点:苏尼特左旗林业和草原局306室。
4.本次招聘不收报考费。
5.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相关资质证书。
(6)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7)开具相关工作证明。
6.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7. 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1.笔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对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减少开考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到本次招聘其他岗位,具体调整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试卷,试卷为统一考试内容。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字试卷的考生需用蒙古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统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规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点设在苏尼特左旗。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在“苏尼特左旗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7)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三)体检
进入体检阶段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2.对拟聘人员在“苏尼特左旗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四年,工作期满后自动解聘,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实行一年一聘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聘人员如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交接好工作,方可离职。如因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国家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停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本次聘用人员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3000元/月,缴纳五险。
六、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招聘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苏尼特左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申领“健康码”、“行程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五)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各环节最多递补三次。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在“苏尼特左旗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八、工作职责
草原专职管护员和草原监测员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巡查管护草原,掌握草原使用者、草原承包经营者的牲畜数量,督促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
(二)宣传草原保护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及有关政策。
(三)制止、举报违反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及其他破坏草原植被的违法行为。
(四)报告、处理草原火情和鼠害、虫害等自然、生物灾害情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草原生产力监测等其他草原保护、管理具体工作。
(六)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日常工作。
九、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9-252623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苏尼特左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