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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政务服务局招聘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20人公告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2-04-19 14:10:22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政务服务局2022年招聘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兴和县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购买服务需求,现由内蒙古博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兴和县政务服务局服务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主要承担兴和县政务服务局服务大厅窗口受理服务工作,计划招聘20名工作人员(含2名蒙汉兼通人员),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工作地点

备注

1

综合窗口服务

5

本科及以上

兴和县政务服务局

 

2

“蒙速办· 帮您办”窗口服务

4

本科及以上

兴和县政务服务局

 

3

“蒙速办·一次办”窗口服务

1

本科及以上

兴和县政务服务局

 

4

“蒙速办·一次办”窗口服务

2

专科及以上

兴和县政务服务局

 

5

好差评系统应用服务

3

专科及以上

兴和县政务服务局

 

6

大厅引领服务

5

专科及以上

兴和县政务服务局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月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会讲普通话,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

5、无残疾、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病史等。

6、“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蒙古语言和国家通用语言的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和蒙古语言回答问题。

7、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8、计算机、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电子信息技术、大数据专业、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当地户籍、有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9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以及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笔试、缴费、资格复审及面试、培训及培训达标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受疫情影响,本次招录期间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做出相应调整,届时调整公告将在“内蒙古博华人力”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的其他相关事项及细节也将在“内蒙古博华人力”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敬请关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4日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录(网址http://bm.nmgksw.com)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说明: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同意,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3)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4)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在网上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写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从报名网站获取缴费账号并完成缴费。每日中午12:00前查看前一日缴费情况,最后查询时间为4月26日18:00,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予退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进行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计划招聘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比)为1:6。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缴费人数组织笔试。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3、笔试时间和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和面试将同一天进行,资格复审结束后随即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资格复审需提供学历证、毕业证、身份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另行通知。

2、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范围人选,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范围。

3、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获取缴费账号并完成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考务费100元,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缴费人数组织资格复审及面试。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

若缴费后出现以下情况不予退费:

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培训及录用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一律取消面试、培训及录用资格。

4、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50%+(《半结构化面试》成绩)×50%。

5、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蒙汉兼通人员需根据面试官要求用蒙古语言和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培训及培训达标考试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前30名人员可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选拔培训考试成绩排名前20名合格人员上岗试用,其他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人才储备作为聘用人员出现空缺后的递补人选,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聘用

1、最终决定聘用的人员需自费按要求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项目不合格人员,我司有权拒绝录用。

2、聘用人员统筹分配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纳入编制管理,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

(七)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拟按以下方式核算:每月3500元(含个人/单位承担社会保险部分)。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四项社会保险。工作时间根据兴和县政务服务局作息时间安排。

四、疫情防控

1、所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须现场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出示健康码绿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测温合格后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

2、考试前14天内有去过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请报考人员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疫情防护工作。

4、对瞒报、漏报行程信息或个人健康情况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报考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咨询电话:0471-5227554/5220602

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时间(周六、日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本简章由派驻兴和县政务服务局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博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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