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占地面积28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5200余人。
学校设有“三系两部”5个教学单位,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智慧健康养老、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等18个专业,形成了以“幼、特、老、艺”为特色的四大专业群。学前教育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0余项,在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中多次获奖,成为推动自治区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中坚力量,被誉为“幼儿教师的摇篮,艺术人才的沃土”。
学校现有教职工319人,1人入选草原英才,1人入选鄂尔多斯英才,1个团队入选鄂尔多斯产业创业创新人才团队,1个团队获评自治区高校优秀教学团队。学校有全国社科评审专家、自治区教材评审专家、自治区教学名师、自治区教学能手等各级各类专家21人,柔性引进及外聘专家教授70余人。
学校坚持“幼教、艺术”特色,走出了一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之路,先后为自治区乃至全国培养出2万余名幼儿教师、学科带头人、幼儿园园长、艺术人才和文艺尖兵,广大毕业生已经成为区内外幼儿园和艺术团体的骨干力量,招生就业始终呈现“入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在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技能大赛、舞蹈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屡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奖,舞蹈专业师生曾荣登央视春晚舞台。
学校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积极承接国培计划,大力培训自治区各级各类幼儿园骨干教师;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人才培训基地”,成立校园乌兰牧骑,承担自治区乌兰牧骑队员培训项目,多次参加全国、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各类大型演出,弘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服务基层人民群众,有效提升了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学会,依托学会为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组建智库,承担自治区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等多项国家标准的研制,有力推动自治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是经鄂尔多斯市委编办批复同意,计划引进纳入控制数管理的高层次人才21名,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附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标准(试行)》和鄂尔多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属高校增核控制数的有关规定,使用控制数管理人员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各项待遇均按照事业编制人员对待。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8日以后出生);
8.符合报考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内高校)可参加考试,考试录用后,硕士研究生待2022年7月底前取得应考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后,博士研究生待2022年12月底前取得应考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前取得应考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9.海外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阶段均毕业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三百名院校,如本科阶段在国内就读的应取得毕业证,获得学士学位证;
10.各岗位专业名称具体按照教育部学科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11.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至2022年7月22日下午17: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23日下午5:30。
应聘人员点击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的“2022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上传本人身份证以及与报名岗位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报名者需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以及人才引进目录,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与参加专业能力测评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如准考证、身份证等)必须一致;报名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名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及所学主要专业课程)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报名者应及时关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打印准考证、专业能力测评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
2.资格初审。学校有关系部处室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查本单位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并向报名者反馈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复审条件应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专业能力测评考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名者,须持《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两份,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式两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高校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需写明相应工作岗位、工作起止年月、高校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工作所在高校公章)等原件一式一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岗位13(音乐系教师岗)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专场音乐会的视频、海报等,视频用MP4格式、海报用JPEG格式拷贝至U盘提供。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两个阶段的)。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参加专业能力测评资格。
(二)能力测评及考查
学校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评,采取说课、问答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测评时间、要求及时关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有关通知。针对岗位1至岗位10,根据所报专业方向,采取十分钟说课、十分钟问答的方式进行测评;针对艺术类岗位11至岗位13,根据所报专业方向,采取十分钟说课、十分钟问答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参加专业能力测评的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说课和答辩。专业能力测评不设开考比例,按照资格复审通过人员1:1比例进入测评考试范围。测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专业能力测评考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1.按照测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测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3.学校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政审,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考察人选于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需要进行复检的应聘人员,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5.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环节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四)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属实并查有实据的或拟引进人员自行放弃的,取消资格。
(五)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引进人员享受国家、地方和学校规定的纳入控制数管理人员有关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可享受鄂尔多斯市相关政策。引进人员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最低服务期为5年。
六、其它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在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学术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与引进条件不符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有其他违反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情形的。
本引进方案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77-5115577(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鄂尔多斯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6912;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77-511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