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编制使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招录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解决海拉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短缺问题,计划开展海拉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报名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6个岗位,19名专业技术人员。详情请阅读《海拉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大学专科、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91年1月28日(含)至2008年1月28日(含)期间出生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1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具体详见《职位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部分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岗位适当放宽学位要求,具体详见《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海拉尔区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列编)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海拉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招聘职位表》
《简章》《招聘职位表》通过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官网、健康海拉尔官微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其它相关招聘信息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1日9:00-1月23日17:00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海拉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相关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职位表(附件1)。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2)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研究生阶段),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就读各阶段);(4)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材料。
以上材料分类按顺序扫描后压缩打包(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邮件将于三日内答复,报名人员在三日内如未收到答复邮件,请务必电话咨询0470—8116655,超过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17:00)不再接收。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认定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环节与报名环节同步在网上进行。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用人单位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当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应聘人员报名的第二日17:00前确认初审意见。初审意见确认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整理合格人员报名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1日内反馈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告知应聘人员,并向报名邮箱发送“资格审核通过”邮件和面试准考证。
(四)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人员应在邮箱发送报名材料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邮箱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即代表报名成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因提交材料不全未完成审核通过的人员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面试。
(五)开考比例
本次专项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由海拉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按照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面试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面试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适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考试
本次考试仅设面试环节,面试采取“专业理论答辩+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共计20分钟(专业理论答辩15分钟,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一)面试时间
2026年1月29日8:30。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早7点30分至8点00分入场,迟到15分钟(即早8:15分以后)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禁止入场。
(二)面试地点
海拉尔区教育研修中心(原海拉尔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海拉尔区巴彦托海大街福利一路7号)
1.考生入场后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考场内(不含候考区及等候区)严禁翻越资料,一经发现即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再次核实考生的身份,宣布应试人员纪律和要求。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不同单位同一专业混合抽取),抽取完毕后等候引导员按顺序引领考生进入指定考场进行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如要去卫生间的,须举手示意工作人员,经同意后由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离开候考室时,须携带好个人随身物品。
3.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时,由引导人员介绍考生序号。面试时,先由主考官宣读导语,之后按照主考官的要求开始答题。
4.面试时间计时结束时,由主考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退场后组织考官进行评分,并交工作人员核分计算最终成绩。
5.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引导人员引领至候分室,等候公布成绩。考生得知成绩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不准在考点内议论停留,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应试者泄露试题。确认成绩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离开考点,其面试过程结束。已面试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点,不得在考点、考场附近逗留。
6.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本人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一切与个人有关的信息。考生不得在题签上作任何标记,禁止将题签、草稿纸带出考场。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过程中,如需要考试用品(纸笔等),请举手告知主考官。违反规定者终止面试,成绩无效。对违反以上要求的应聘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面试期间,考点不提供用水用餐,面试人员可视情况自备饮品、食品,经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后携带入内。同时提醒考生注意保暖。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专业理论答辩成绩(满分8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分),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面试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人所在面试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能计算平均分的,须达到命题组事先设定的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理论答辩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理论答辩成绩也并列,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届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参与面试环节的考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体检考核
1.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在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核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重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拟聘用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核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
5.拟聘用人员不达条件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公示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召开相关会议,综合体检和考核等情况,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形成书面意见报海拉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或证据。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海拉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3.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4)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七、招聘人员的管理
实行招聘人员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3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所在单位,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卫生健康系统。
八、注意事项
1.在专项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本次海拉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其他
1.本次专项招聘面试环节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报名人员需业务咨询或投诉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咨询或反映问题。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470—8116655(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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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拉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海拉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拉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