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呼和浩特市2022—2023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教研员等到基层学校讲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根据受援地区需求,呼和浩特市2022—2023学年招募7名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到武川县讲学,全部补充到义务教育阶段师资薄弱学校任教。其中:小学5名、初中2名,语文、数学学科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在学段间进行调剂。具体招募计划见附件。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外退休优秀教师、教研员,以校长、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相关学科教师为主。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师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受援学校支教。
(二)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讲学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参与教学教研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高校退休教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四)原则应是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
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招募县教育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7月15日-7月22日。
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武川县教育局二楼大厅(武川县可可以力更镇昌兴西街3号)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
6.本人近6个月体检报告(三甲医院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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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面试采取讲课、说课、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照该岗位计划招募人数和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招募人选。
(三)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武川县教育局与招募人员签订协议书。
(五)安排上岗。9月1日前,武川县教育局、设岗学校安排讲学教师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四、讲学教师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内蒙古自治区外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学期,鼓励考核合格、身体状况良好的讲学教师连续讲学。武川县教育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一年(一学期)一签。讲学教师服务期间,武川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三)武川县教育局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享受每学年4万元(每学期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
(四)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终止并解除聘用关系。讲学教师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违反教师师德师风等行为的,各地撤销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政策咨询电话
0471-8812217 武川县教育局人事科
0471-4606412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人事科
六、举报监督电话
0471-8812108武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1-4607673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其他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附件1:呼和浩特市银龄讲学计划2022-2023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计划表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