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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招聘社区工作者23人简章

文章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11-14 09:43:37


  达拉特旗2023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根据《达拉特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2023〕40号)文件精神,达拉特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决定将锦园社区管辖范围划分为锦园和正源2个社区,达拉特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15次常务会决定同意设立风水梁丰源社区、同意对原白泥井新村管辖范围进行优化调整并更名为白泥井井福社区。为了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实基层综合治理力量,现需为新成立(划分、调整)社区配备社区工作者,特制定本简章。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制定的招聘公告,须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t.gov.cn/)公告一栏及“达拉特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公开招聘计划
 
  按照《<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22〕2号)文件要求的“社区工作者配置标准为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及“一般按200户至400户配备1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经核算,现需为新成立社区配备社区工作者23人。本次为我旗新成立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3人,具体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3日(不含)至2005年11月13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11月13日(不含)前,应届大学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目前在公益性岗位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含)以上学历。
 
  3.截止2023年11月13日(不含)前具有达拉特旗户籍。
 
  4.在我旗服务且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不受户籍条件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t.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5日17:00;初审时间为:2023 年11月26日18:00截止,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月27日18:00。
 
  优先条件:一是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二是共产党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3.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调整招聘岗位,并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6.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取得的学历(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笔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0.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1.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单位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初审边报名边进行。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
 
  3.《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4.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5.按照相关规定,报名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报考费减半收取,这两类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交报考费,须先交费后退费。
 
  上述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旗扶贫部门档案卡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笔试后5日内到达拉特旗人社局相关443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6.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地点及时间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安排一般为上午9:00—11:00,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完成,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监督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并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官网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面试人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要求作答按零分处理。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招聘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
 
  (2)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人员分配至社区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3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社区工作满3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的,可签订续聘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和解除。人员按照我旗社区工作者进行管理。
 
  3.薪酬待遇。此次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我旗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4.取消聘用情形。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2)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聘用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及“达拉特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4.为保障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笔试成绩公告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按相应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7-5184430
 
  附件:达拉特旗2023年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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