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内蒙古 > 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60人公告

文章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10-28 13:14:17


伊金霍洛旗公立医院自主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鉴于新冠疫情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进一步充实全旗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救治和防控力量,缓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自主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自主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60人。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部分岗位适当放宽学历或不限学历,但不突破卫生健康行业准入资格。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适当放宽年龄。详见《岗位信息表》。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12月30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条件中学历、学位、资格证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时间等要求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四)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健康伊金霍洛官微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登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jhl.gov.cn),点击“伊金霍洛旗自主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8:30分—2022年11月3日17:30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报名时,所有应聘人员在网上按照报名指南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相关佐证材料照片。报名表内学习经历需填写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简历需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所获荣誉需填写获得时间、授予单位(部门)、所获荣誉称号。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只能选取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报名信息及佐证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如因信息不准确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8.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工作。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小组完成。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并在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退回并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资格复审前一周。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表》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行资格复审。
 
  5.《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完成。资格复审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提前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各类获奖荣誉及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有工作年限要求岗位还需提供原单位专业工作年限满2年证明(护理专业提供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证明)、原单位缴纳社保满2年证明(护理专业提供缴纳社保满3年证明,取得副高级职称医、药、技应聘人员提供缴纳社保满10年证明);伊金霍洛旗公立卫生健康单位临聘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满2年证明(护理专业提供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证明)、本人聘用后2年(护理专业3年)工资表(分别为聘后第1月和每年6月、12月份工资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原件。伊金霍洛旗一线医务人员还需提供一线人员申报表。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进入下一环节。
 
  (六)招聘方式
 
  1.采取专业能力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划定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专业能力面试命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
 
  3.专业能力面试设立考官小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外聘考官不低于二分之一。
 
  4.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请关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通知。
 
  5.资格复审合格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考证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能力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得向考官表述个人信息,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6.专业能力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进行,同一岗位的使用同一套试题进行。
 
  7.面试时蒙医、蒙药岗位必须使用蒙古语作答;其他岗位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8.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招聘计划数内同一岗位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通过加试确定排名。
 
  9.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0.按照进入合格分数线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旗卫健委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求>答复的函》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通知。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人员按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结果报旗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八)公示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送旗人社局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依据旗人社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为6年。
 
  5.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岗前培训。为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能力,对新聘人员安排岗前培训。
 
  四、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立医院控制数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考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伊金霍洛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二)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工作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本次招考工作有关信息,均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予关注。
 
  (六)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147708282
 
  政策咨询电话:0477-8684505
 
  监督电话: 0477-8684502/0477-896230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伊金霍洛旗引进和招聘急需紧缺
 
  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