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6日讯:根据我旗医疗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采取进入校园招聘方式,招聘应、往届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蒙医类、医学影像类、放射医学类、检验类、药学类、护理(含助产)、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与环境卫生类等专业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招聘30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详见附件,月日截止时间以简章发布日前为准。
6.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不包含第二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考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简章发布开始之日前(含招聘简章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时间截止简章发布之日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现场或网络报名(视疫情防控要求决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在官方唯一指定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简章,发布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5日。并向相关院校发出函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上午9:00——2022年6月25日下午17:00。
(三)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到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6005室进行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鄂托克前旗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表除本人签字外,其他信息均以电子版填写并打印);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无此项的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4)应聘人员仅限填报一个意向岗位。
2.网络报名:将以下材料已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etkqqwjw@163.com;
(1)《鄂托克前旗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无此项的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应聘人员仅限填报一个意向岗位,报名时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应聘岗位+学校”命名,将所有附件扫描成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etkqqwjw@163.com;
(四)资格审查。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鄂托克前旗卫健委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书册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用人单位应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相关人员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新聘人员相关人事聘用手续,同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6.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待遇
本次招聘的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纳入控制数管理。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报考相关考试,同时报送旗级以上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注意事项
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它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中涉及“以上(前)”或“以下(后)”均包括其本身。
(五)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此次招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兼任,副主任分别由旗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
联系电话: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7623908
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762227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