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3〕19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等精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调查研究分析中心拟引进人才1名,岗位为政策分析岗,具体负责政策研究分析、文稿写作、协调各相关旗区和部门整理、报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及动态等方面工作。引进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高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学历学位条件: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3.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4.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形式择优引进。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至2024年12月8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及本人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核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教育部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以便于资格审核研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查和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分别为100分,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
1.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科目与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需采用国家通用文字作答,未采用国家通用文字作答的记0分,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待定,地点设置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3)专业能力测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经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集体研究,可将比例放宽至1:2或取消本次引进。
(4)成绩查询。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鄂尔多斯市政府办党建”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
2.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未采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的记0分。
(2)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待定,地点设置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通过专业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只递补1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我市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同级别其它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综合形成考察结果,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1次。
(四)公示与审定
根据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以及考察、体检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提请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五)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经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报到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为其列编注册。列编注册后,其他入职相关手续继续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为三年。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它事宜
(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它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解释。
(五)咨询电话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7-8580159
举报电话:0477-8589983
本方案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序号 |
主管 单位 |
引进单位 |
岗位名称 |
引进 人数 |
资格条件 |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
1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鄂尔多斯市调查研究分析中心 |
政策分析岗 |
1 |
公共管理(代码:1204)、应用经济学(代码:0202) |
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 |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1.本网站人才引进报名系统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拥有,考生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才可以办理本网站的人才引进报名业务。
2.考生报考信息提交后,即构成考生对所提交资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承诺。如因考生在网上没有留下准确的资料而影响考生正常参加考试,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的责任,本网站不承担此类责任。
3.考生报考信息提交后,表明:
您已阅读并理解了该考试的有关报考规定,并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查,视为自动放弃。
(3)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本人签名: 时间: